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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级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

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2000-05-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陈宗立 人民法院报记者杨魏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陈宗立人民法院报记者杨魏)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为西部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六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加大改革力度,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甘肃省高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首先要深刻理解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过程中各项方针政策,深入研究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类型案件和新的法律、政策,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及西部大开发的案件。同时要坚持“严打”,为西部大开发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既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又要打击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破坏西部大开发、特别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及时、优先审理涉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不得因裁判的迟缓而导致招商引资时机的丧失或推迟。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在支持西部开发中,要保证司法公正,严格执法,坚决抵制和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格诉讼制度,全面保护当事人各方的诉讼权利,实现裁判公正;严格审判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司法腐败,一旦发现,一查到底,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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